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的条件
2017-11-20 09:43:37 来源:代办营业执照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2、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。3、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。4、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,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。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,可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。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,可以以管理性公司的形式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地区总部。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、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;
3、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;
4、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,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;
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,可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;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,可以以管理性公司的形式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地区总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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